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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深度贫困地区可给予就业扶贫特殊政策

本报南昌11月9日电 记者刘兴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今天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的全国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上表示,我国深度贫困地区可给予特殊的就业扶贫政策,相关省市县可以根据实际拓展延伸现有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效益。

会议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就业扶贫作为对人社部门特别是就业系统的重大考验。真抓实干,干出成效,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充分肯定了就业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目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全面精准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行之有效的措施做法日益丰富。据了解,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国已有55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就业扶贫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各地要更加注重精准帮扶、聚焦重点、落实责任、兜牢底线,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实现制度化、精准化、常态化。岗位开发要多渠道;就业服务要全方位;技能培训要全覆盖;就业质量要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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