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闲置设施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和午间住宿等校内课后服务。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和午间住宿等校内课后服务,关乎学生健康成长,也关乎家长能否安心工作。近年来,由于诸多原因,不少中小学校停办了“校内午托”等课后服务,使许多“上班族”家长面临较大困扰。与此同时,一些校外午托班遍地开花,但收费偏高、师资力量弱、孩子安全缺乏保障等现状,让家长们颇为担忧。在此情况下,广西出台规定,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闲置设施提供“校内午托”等课后服务,无疑值得点赞。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由学校提供“校内午托”等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物价等部门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学校以提供“校内午托”等课后服务名义违规乱收费。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午托”等课后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可鼓励探索由校外活动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或社会培训机构作为收费主体,学校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支持,家长分担服务成本的运行机制。解决好这些配套政策及安全运营问题,“校内午托”制度才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