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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0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独生子女带薪陪护重在落实

据报道,新修订的《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近日正式通过。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全国已有多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此类法规。

【短评】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护理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如今,多个省份出台政策完善陪护假期的相关规定,不仅有利于减轻子女经济负担和家庭养老困难,也体现了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规定的法治精神。为了防止政策变为“纸上福利”,相关部门还应出台具体措施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如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的工资福利,应责令限期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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