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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0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贵溪:
环境监管构建联动机制
本报记者 刘 兴 通讯员 王璞阳

日前,江西贵溪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某塑料厂私自搭建简易焚烧炉利用废旧电子元器件提炼金属,未建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对大气、水、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环保执法人员重拳出击,现场取证,原地封存废旧生产原料。

违法窝点被捣毁了,但企业负责人闻风潜逃。如何立案?如何追逃?适用何法律?让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邓群福犯了难。“还好,驻局检察室检察官主动介入,引导取证,并就法律适用提出意见,驻局警务室第一时间争取立案。”邓群福说。

在当地,邓群福算得上是个老环保执法员,这次报捕效率如此之高是以前没有的。他说,这得益于当地环保、公安、检察部门创新了涉环保案件联动办理机制。“过去检察机关一般是在公安报捕后才介入案件,而公安部门完成报捕程序也有个过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环保、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出击,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加大了对违法人员的震慑力。”

贵溪市是江西省的生态大县(市),也是工业强县(市),如何让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得益彰?当地政府认为,污染的GDP不要,污染的效益不取,为此,必须对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处,确保环境监管不间断、不掉链。“要做到这些,环保部门就得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加强联动协作,统一法律适用,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贵溪市环保局局长黄贵凤说。

当地环保、检察、公安部门进一步健全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环保部门在发现环境违法犯罪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详查案件经过,控制涉案人员;检察部门关口前移,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需要时,环保部门需及时提供环境监测或者技术支持;三部门适时对重大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

联动机制的震慑作用不仅是针对犯罪分子,同样适用于执法人员。黄贵凤表示,检察部门全程介入,执法人员枉法渎职就没有可乘之机,有效提高了办案的透明度和执法人员的清廉度。

通过持续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贵溪市企业违规违法排污行为明显减少。目前,贵溪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大气、地面水环境质量常年稳定在国家二级、Ⅲ类标准,这座空气清新、以山为景、以水为亲的山水城市愈发显得秀美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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