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文晶、通讯员葛劲松报道:日前,安徽省望江县国家税务局邀请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团4名公议员,就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行政处罚案开展群众公议。在听取县国税局关于该案件的违法事实、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处罚理由、裁量标准、拟处罚决定等汇报后,公议团举行了闭门合议并出具了《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意见表》。
作为全国首批70个税务法治基地之一,望江县国家税务局从2016年开始,就行政处罚案件率先试行群众公议制度。对拟处罚金额较大或者存有争议的案件,一律先开展群众公议,再作处罚决定,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群众公议,关键在“公”。望江县国税局与县法制办密切协作,每一名群众公议团成员都是从“望江县群众公议人才库”中随机抽取,如抽取人员与案件有直接或间接关联,则实施回避政策。同时,每一次开展群众公议,参与案件查办的人员都要现场旁听,并随时答复公议团的询问,使公议员更详尽、更具体、更全面地了解案情,并作出中肯评判。
通过群众公议,望江县国税局既规范了税收执法程序,有效规避了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风险,提高了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同时又提高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执法和随意性执法,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