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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国有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交叉持股共同发展
银温泉 刘现伟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竞争力;有利于拓展民营资本发展空间,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共同繁荣;有利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中国联通混改方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交叉持股和相互融合,有效发挥国有资本规模大、技术领先和管理规范等优势,有效发挥非公有制资本机制灵活、运营效率高和创新意识强等优势,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充分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将国有资本的规模优势与民营资本的灵活市场机制优势有机结合,从而产生“1+1>2”的治理效果。

混合所有制经济从本质上说就是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相互参股的股份制经济,是一种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资本组织形式。以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为导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依托混合所有制的多元产权架构及其运行机制,可以增强国有资本或公有资本对其他资本的辐射带动功能,吸引和放大民营资本投资,从而直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在市场竞争、资本流动和优化重组中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我国规模庞大的民间资本是社会财富的象征,是改革开放的最伟大成果之一,理应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社会财富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然而,由于市场竞争环境、行业准入、民间投资权益保障机制等多方面原因,民营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国家重大项目、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积极性不高。恰恰在这方面,国有企业有项目资源、人才科技、行业积累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当前,国家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正是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各取所长、优势互补的大好机遇,为民间资本规范发展、持续增值提供了难得的投资出口和项目合作平台。民间资本应积极参与到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自身长远规范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和制度基础。

从这次国有企业改革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看,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创新力度空前,对于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不设禁区,包含了商业类、公益类等各行各类国有企业,以及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和其他部门管理的各类国有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仅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另有规定。这意味着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已经为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民间资本可以在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寻找投资合作机会。民间资本的投资范围和领域大大拓展,未来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景非常广阔。

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推动各类产权主体交叉持股、取长补短、共赢发展,构建产权多元、权责一致、自主经营、治理优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目的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多种资本优势的充分发挥。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无论国有股份占比多少,仅以国有资本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和分享收益,企业管理方式彻底去行政化,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混合所有制企业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公平公开公正竞争,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去除了国有垄断企业滥用市场地位妨碍竞争的行为,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微观企业主体,有利于奠定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微观基础。

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借助不同性质资本的特点,实现不同所有制资本的优势互补,形成各种产权主体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能够推动国有企业健全优胜劣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内部管理机制,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能够进一步明晰产权,强化不同产权主体监督制衡,更加高效地规范约束国有企业资产处置、防范资产流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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