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1日讯 记者亢舒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支持北京市、上海市深化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鼓励两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意见》要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供应对象范围,建立健全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定价、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规则,明确相关主体在房屋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上海市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北京市出台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未来5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着力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上海市截至2016年底已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8.9万套,着力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