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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9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
坚决打击披着普惠金融外衣的非法活动

本报北京9月21日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今日在“中非数字普惠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只要我们创新的是“真”金融,数字条件下的金融风险能够“真”管好,普惠金融必有“真”未来。

徐忠表示,数字金融和移动互联的低成本、借助大数据风险控制的金融服务拓展方式,为传统普惠金融问题的彻底解决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但是,在普惠金融发展中,机遇与风险并存。

徐忠认为,普惠理念和数字技术都不会改变金融的本质。要平衡好创新和监管关系,引导普惠金融规范发展。在引入数字技术背景下,金融风险更具隐蔽性,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更深,增加了金融系统性风险。

徐忠强调,坚决打击披着数字普惠金融外衣的非法金融活动。先进技术在促进普惠金融乃至整个金融业发展的同时,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

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出现了多起跑路事件。徐忠强调,地方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应采取断然措施,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有效识别伪金融创新,区分创新与犯罪,打早打小打准,依法惩处非法金融活动。要规范数字普惠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宣传,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为防控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徐忠强调要加强基础监管制度建设,补齐监管短板。要针对数字金融风险传播速度快、范围广、隐蔽性强等特点,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防范上,加快健全有效的基础监管制度,加强综合监管、协调监管、功能监管。同时,加大监管技术创新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丰富监管信息,完善监管手段、改善监管方式,努力提升数字金融监管有效性。

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方面,徐忠表示,当前全球都面临技术发展迅速但数据保护不足的问题,个人隐私信息泄露重大案件频发。要加强大数据背景下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此外,在分业监管背景下,各数字金融业态的归口监管部门,应负责建立各自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置机制,落实服务标准规范。”

下一步,徐忠强调要积极探索综合性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建立多元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普及数字普惠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金融素养,加强风险提示与教育,引导树立“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构建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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