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9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员工隐孕入职引争议

据报道,宁波一企业员工入职3天就宣布怀孕,孕期几乎没有正常工作,休完产假就提出辞职,公司对此十分无奈。

@凤1:隐孕现象并不普遍,无须放大个案影响。类似于只工作3天的情况,可要求当事人退还企业工资福利,如不愿退,再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mx:隐孕对于孕妇来说,可能有不得已的苦衷,但出于起码的尊重和信任,应向所在单位说明清楚。

@泰和吉祥哥:公司签合同时应该把隐孕问题考虑到,一旦有隐孕现象出现,则属于欺骗行为,应追缴所得。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