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9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共享汽车可探索“免押金”
李俊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在缴纳押金上,共享汽车在用车前需缴纳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押金,退还时间长,会显著增加用户资金风险。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从共享单车目前的发展经验来看,鼓励“免押金”以及类似基于支付宝、微信的“免押金”用车方式已经相继出现,这表明“不收取押金”也能实现对用户的合理约束,值得共享汽车借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