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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周快评

处置非法集资有法可依

新闻回放:8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发文称,由中国银监会起草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界定了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概念,即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提出,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此外,向非法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时,其因参与非法集资获得的实物和货币回报,应当予以扣除。

点评:此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受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不过,长期以来,非法集资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样,投资人鉴别能力有限,专业司法机关在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资时也需要慎重考虑。因此,“买者自负”在很多时候流于形式。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集资人合法性、集资对象特征、资金偿还及回报承诺等方面明确非法集资的定义,有助于鉴别非法集资行为,为打破“刚性兑付”奠定了良好基础。对于自担损失和资金清退的规定,则有助于投资人在投资时更注重对项目真伪的鉴别,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真正做到自负其责。

扶贫概念股IPO遇阻

新闻回放:日前,拟登陆创业板的新三板扶贫概念股耐普矿机IPO被否,引发市场关注。其实,排队IPO的扶贫概念企业此前有被否或遇阻先例。8月上旬,享受扶贫政策绿色通道的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未获通过。7月24日,宏源药业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调整上市计划,决定撤回IPO申请。更早之前,进入IPO排队序列的金丹科技则宣布摘牌,有报道称是为寻求处理“三类股东”问题。

点评:在证监会扶贫政策出台后的近一年时间里,不少申请IPO的贫困地区企业通过绿色通道,缩短了排队时间,享受了“即报即审”的优先权。但是,从当前扶贫概念股IPO情况来看,这些公司不会有特殊优惠,上市标准也不会降低。结合近期公布中报的新三板扶贫概念股也能看出,公司业绩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也是这些企业IPO遇阻的重要原因。总体上看,证监会扶贫政策效应正逐步发挥,有力地加快了落后地区优秀企业的成长速度。但投资者也需要正确看待扶贫概念股的价值,在关注其是否符合扶贫政策的同时,更要看公司所处行业、过往业绩以及未来发展。

东北特钢重整方案获批

新闻回放: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东北特钢破产重整方案获得通过。此后,东北特钢破产重整将进入执行阶段。据了解,按照此次重整方案,普通债权人每家50万元以下的部分将根据债权人意愿100%清偿,超出50万元的部分,经营类普通债权人(东北特钢的应付账款客户)和债券类普通债权人可选择现金按比例清偿或债转股,金融类普通债权人(债权银行)将全部实行债转股。

点评:东北特钢重整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重整成功的关键是要公平维护各方利害关系人权益,在争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挽救企业。整体上看,重整方案对于普通债权人的平均偿债率为22.9%,略高于近年A股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中主要普通债权人20%的清偿率均值。对当地政府来说,方案也保护了大多数经营性普通债权人利益,避免了企业破产后东北特钢职工安置难的现实问题。不过,给予部分债券持有人转股选择权后,在后续转股中是否存在兜底条款,是否会保障选择转股的持有人收益不低于现金偿付,这些问题都有待更多解答。

(点评人:孟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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