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金九银十”之称的招聘旺季、跳槽旺季即将来临。在招聘过程中,很多用工单位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规定”,有的规定涉嫌违法。针对求职者有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北京网友“云飘飘”:防止误入求职陷阱有何高招?
主持人:首先,要选择可靠渠道获取招聘信息,建议求职者选择可靠平台获取招聘信息,在投递简历或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前,核实招聘企业相关信息是否真实,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该公司是否进行了工商注册,注册地址与招聘地址是否一致等;其次,利用面试机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比如面试地点是否是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地、是否是该公司的实体办公地等;如约见的面试地点在咖啡厅或者居民小区、民房等不具备基本办公条件的场所,则须谨慎入职;再次,求职者要学习了解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依法拒绝不合理要求。
河南网友“有心无业”: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扣押身份证等证件,这合法吗?
主持人:这种要求不合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的过程中,可以要求劳动者说明与工作相关的基本情况,但用人单位依法是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的,也不应以介绍费、培训费、户口保证金等理由向劳动者收取钱款。因此,如遭遇上述情形,应提高警惕,坚决予以拒绝。
四川网友“待业青年”:一些企业出台“请假三天,当月绩效奖金一次性扣完”“单位内部人员不得互相谈恋爱、结婚,否则会辞退一方”“女员工工作三年内不准生孩子”等规定,求职者该如何应对?
主持人:职场上的“奇葩”规定有很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在程序和内容上具有合法性,劳动者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依法及时维权。比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再如,《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情形,其中并没有关于因结婚可以辞退劳动者的规定。
(本期主持人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