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企业家提出了包括新零售在内的“五新”,引发了各方热议。从某种程度上说,“新零售”是实体商业与互联网经济相互融合、相向而行的必然结果。
新零售缘于新消费和新技术的联姻。从消费背景看,我国消费整体上已由从无到有、总量扩张阶段,发展到追求品质、求新求特的阶段。“十二五”时期以来,基础设施、住宅、汽车、家电等市场增速先后见顶回落,这些行业增长的“黄金期”渐趋结束。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消费结构进入新一轮升级阶段。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则加速了某些创新应用,年轻人群、白领群体的消费需求日益向大型城市群聚集,成为带动本轮消费升级的重要动能。
从消费特征看,目前无论在消费主体、消费偏好、消费内容和消费方式等方面,都与过去有明显变化。个性化、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日益取代同质化、规模化、低端化的消费需求,消费者正在从价格敏感转变为效应敏感。市场不断被细分,交易范围日益扩大,产品生命周期明显缩短。消费升级的新趋势与新变化,使市场信息更加膨胀和分散。现代信息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应用,为适应市场、满足需求、改善供给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当前,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不断向各行各业渗透,实体企业“上网”,互联网企业“落地”,日益呈现生产、流通、消费融合发展和协同创新的格局。未来,产业链和价值链将更加以消费者为核心。
新零售不仅仅是零售业问题,更关系到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构,其功能和作用已远远超出流通范畴。在新零售发展过程中,关于规模经济、垄断、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传统理论会不断发展;对政府而言,以往政府部门为促进制造业发展所擅长的园区、税收、技术、贸易等政策手段,效果可能会打折扣,这都将对监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和全新挑战。在监管或治理上,要从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从调整人与物的关系转向调整人与人的关系,这就要求在治理的主体、目标、方式和内容等方面,都要开展适应性调整,尽快构建起适应新零售发展要求的政策体系,为新零售发展壮大扫清障碍。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