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财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8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再出新规防“飞单”
理财产品销售过程需同步录音录像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郭子源报道:为有效治理误导销售理财产品、私售“飞单”等问题,中国银监会今日正式对外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销售专区,并在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每笔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即“双录”。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特别针对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提出了风险管理要求,严禁销售人员在上述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

从“双录”管理的范围看,除了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不硬性要求纳入“双录”管理,银行自身理财产品、代销产品必须纳入“双录”管理。业内人士介绍,目前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可分为两类,即自营理财产品、代销理财产品,如代销公募基金产品、保险产品等。

据介绍,推行“双录”的主要目的正是防止“飞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员工利用银行的营业场所,私自销售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以谋取额外收入。这些产品既非银行自主发行,也没有与银行签订代销协议,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录”可以加强银行投资产品的全过程管理,更好地治理销售误导问题,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实际上,银监会已早在2016年2月份就首次针对“双录”提出了工作要求,截至2016年底,绝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基本完成销售专区“双录”的建设工作。

但“双录”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部分银行的销售人员“钻空子”,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替消费者操作,购买违规理财产品,以规避“双录”管理。

为此,《暂行规定》特别针对自助购买过程,对销售人员的代客操作、介入营销等事项做出限制。同时,根据《暂行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建立统一的产品信息查询平台,未在平台上收录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