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2日讯 记者吉蕾蕾报道:为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会同财政部印发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举报食品药品违法,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
《办法》明确,社会公众举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应予以相应物质奖励。
此外,《办法》还明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