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8月21日电 记者吴秉泽 王新伟报道: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1日举行发布会称,自9月1日起,该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该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使用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许饮酒。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请审批,并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据贵州省纪委副书记张平介绍,“公务活动”的范畴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
据了解,公务活动禁酒的规定适用于贵州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省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也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