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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预录费”损害学生权益
王军荣

“预交学费的就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就不能来就读。”近日,名为“长沙头条”的认证微博账号称,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要求高考统招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在规定时间内不交费的学生将拿不到录取通知书、不被录取。对于不想交“预录费”的学生,该校称在8月19日之后才能办理退档事宜。但8月19日正是湖南省今年高职专科征集志愿的最后一天。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高校不得违规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录取,或者以承诺录取为名向考生收取费用。显然,上述院校收取“预录费”不符合规定。

笔者注意到,上述事情发生在一所职业院校。此前,往往有部分被职业院校录取的学生没按时去学校报到,影响了相关职业院校的录取数量。为保证生源,一些职业院校想出各种办法让学生入学报到,“预录费”就是其中之一。特别要指出的是,涉事院校称在8月19日之后才能办理退档事宜,但这一天正是当地今年高职专科征集志愿的最后一天。如果学生在那天才得以退档,就无学可上了,这无疑是在变相逼学生报考该校。这种霸王条款式的做法,明显损害了学生的利益,需要尽快作出改正。

目前来看,多数职业院校难以比肩重点大学,但职业学校也有自身优势,在就业率方面是其他学校所无法比拟的。特别是当下国家大力扶持职业教育,因此,学校唯有从提高办学质量,培养优质学生出发,才能真正吸引学生前来就读,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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