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
《实施方案》提出了完善堵住洋垃圾进口的监管制度、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等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近期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将进行调整:一是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禁止进口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以及废纺织原料、钒渣等固体废物,并于2017年年底开始正式实施;二是修订并加严现行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对于夹杂物的品种与含量的限制要求将进一步加严;三是环保部制定印发《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明确进口废纸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并设定一定加工规模的行业准入门槛;四是完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制度,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仅允许加工利用企业自营进口,防范进口固体废物倒卖风险;五是增加固体废物鉴别单位数量,解决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难等突出问题。
那么,我国是否将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这也成为公众和业内人士关注的问题。
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提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按照2017年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的要求,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坚持稳妥推进,分类施策。
他说,我国将根据环境风险、产业发展现状等因素,分行业分种类制定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的时间表,分批分类调整进口管理目录,先行将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来源的废塑料、未分拣的废纸、废纺织原料、钒渣等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逐步有序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