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自打穿上这个马甲开始,环卫工王大姐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马甲背后,印着一句标语:“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落款则是“西安××补习学校宣”的字样。近日,“环卫工工服印补习学校广告”的新闻在网上引发关注。“广告马甲”究竟是理所应当还是变味的公益?这一问题也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广告马甲”是一种尴尬
贺 成
环卫工与出租车司机、交警、公交车驾驶员一样,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形象。商家的宣传广告印在环卫工人的工服上,不仅不美观,还明显与环卫工人这一职业形象格格不入,更冲淡了其公益底色。何况,一旦出现这种先例,以后医院、饭馆、文具店等单位都争着抢占这一广告“载体”,带来的影响就更坏了。
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既与相关部门对环卫工人形象的理解不够有关,也与部门本身的经费不足有关。长期以来,环卫工人的工作环境较差,尽管其工作关系到整座城市的环境整洁,但无论工资待遇还是福利保障,都相对欠缺,在经费保障方面更是捉襟见肘,只能引进企业的赞助。再比如,过去一些基层派出所办案经费不够,借用农用车或商用车后贴上公务执行车标识当警车使用,也是经费短缺的一个例证。回到这件事情本身,只有从制度层面入手,给予环卫工人等特殊群体充足的经费保障,才能避免把“赞助”贴在身上的尴尬。
马甲印广告没啥大不了
李秀荣
日常生活中,基于公益宣传的需要,将宣传广告印在工服上的做法其实很常见。从这个角度看来,认为环卫工马甲上印广告、让公益宣传变了味的看法就有些片面了。
首先,报道中的环卫工马甲并不是正规的制服,只是一家补习学校筹资120万元捐赠的衣服。既然赠送,在印上“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的宣传语后,再加上捐赠学校的名字应该是理所应当的,这只是搭了公益宣传的“顺风车”而已。我们应该反对的,是将正规制服当作商家流动广告牌的行为,那才是利益输送、权力自肥。
其次,补习学校在其捐赠的环卫工马甲上留名也符合相关规定。自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出资设计、制作、发布或者冠名的公益广告,可以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同时还规定:不得标注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以及其他与宣传、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内容,包括单位地址、网址、电话号码、其他联系方式等。环卫工马甲上只标注了学校名称,并没有改变公益广告的性质。
此外,允许标注企业名称的方式也是解决财政资金短缺的一种手段。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在捐赠的衣物上印上名称也就可以理解了。
当然,即便如此,相关部门还是要严格把关,选择合适的商家做公益宣传,同时也要选择适合的群体为捐赠商家代言,才能获得更多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