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8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国家工商总局今日透露,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共有190243户企业进行了简易注销公告,其中被提出异议的企业数量为17834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数量72944户。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联合税务总局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以来,两部门将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列为清理对象,并区分情况,采取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分类处置,今年上半年各地共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执照45.6万户。
今年3月1日起,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在注销程序方面的改革主要是统一了信息公示平台,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的简易注销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无需再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可以正式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