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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资产公告
交易编号:COAMCSZ-ABC-201701-0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雄丰企业控股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本交易”)。本交易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资产基本信息如下:

该户不良资产涉及债务人雄丰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多笔债权,暂计至2016年7月20日,该户不良债权本息总额为10,669.54万港元,其中本金为2,212.37万港元,利息8,457.17万港元。(该本金利息数据仅为原贷款行内部会计系统数据,若与实际金额有差异,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计算的具体金额为准。)

基准日:2016年7月20日单位:港币/港元

债务人所在地保证人抵押人/抵押情况标的债权余额雄丰企业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雄丰集团(深圳)有限公司、雄丰集团有限公司、陈少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城建开发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龙岗镇新生仙人岭的16169平方米商住用地为2600万港元授信额度作抵押,抵押人被裁定破产清算后,抵押的土地由破产管理人管理 10,669.54

万港元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交易面向境内外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的描述、资产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次资产处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欲参加本次公开竞价资产转让的交易对象(以下称“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相关国有企业债务人及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任何对本资产处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他相关情况。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55-22183745 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座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4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0755-82215733(深圳市分公司综合管理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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