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2008年至2016年通过棚户区改造,有8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以改善,使他们共享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棚改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棚户区改造,使城镇面貌焕然一新。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大多低矮破旧,其中的街道小路多是泥土路面,每逢雨季或者北方冬天下雪,道路泥泞难行。还有很多棚户区没有一家一户的厕所,使用公共卫生间,棚户区范围内的卫生条件、垃圾处理等都不尽如人意,生活在其中的居民面临相当多的不便。经过改造之后,棚户区居民搬进了楼房,住进了新居,生活条件大大改善。棚户区拆除之后,也让过去脏乱差的棚户区从城市中剔除出去,使城镇面貌得以改观。
棚户区改造,带动了旅游等产业的发展。一些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完成后,周边环境大大改善,对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还有一些城市棚改后腾出土地,用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留足了空间。
棚户区改造,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棚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棚户区改造,所涉及的产业链条长,建筑业、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相关行业,都得以带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推进棚户区改造,能够对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
棚户区改造中的货币化安置,实现了一举多得。我国推行棚户区改造之初,多是将棚户区拆除后,原地或异地建设安置住房。在等待入住新居的过程中,政府给予居民相应的安置补偿。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特别是一些三四线城市住房供应出现一定程度的过剩,一些城市灵活变通,推出了棚改货币化安置新举措。旧的棚户区拆迁之后,不再全部集中新建住房用于安置,而是转变为货币补偿,棚户区居民用补偿款在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货币化安置,能够免去棚户区居民两三年过渡期在外租房的不便;同时,棚户区居民到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能够帮助消化过剩的商品房库存;对于政府而言,管理成本也大大降低。棚改货币化安置一举多得,彰显政府的管理智慧。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年至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这意味着还将有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走出棚户区。安居才能乐业,住进新居的他们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