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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8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迷你唱吧”不应成监管盲区
本报记者 李 哲

排队等餐之前干点啥?“迷你唱吧”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注意。近期,在商场、机场、高铁站等地,迷你歌咏亭的身影悄然出现。在占地2平方米左右的透明、封闭空间内,点唱机、耳机、话筒等唱K用具一应俱全,消费者只需要花费几元钱、几分钟,就可以唱一首歌,仿佛享受了一次专业的“迷你KTV”服务。

由于其便利性适应当代人快节奏的生活,盯准消费者碎片时间的“迷你唱吧”快速发展起来。“2016年下半年以来,迷你歌咏亭市场快速发展,迅速遍及全国各大商场、影院、飞机场、高铁站等场所,并正向社区、企业、乡镇等地布局。据行业估算,截至目前,向市场投放的迷你歌咏亭数量已超过3万台。”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说。

“迷你唱吧”虽小,却五脏俱全。其每台含有10万首甚至20万首歌曲,同时,迷你歌咏亭作为连接互联网的在线终端,也可以被用来传播网络文化产品。这些歌曲的内容是否健康?对未成年人的娱乐消费是否有健康的引导?其硬件设施是否安全?针对这些问题,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了《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迷你歌咏亭纳入管理视线,正式确立迷你歌咏亭的文化行业地位。

将新兴事物纳入监管是对消费者负责,但同时也要避免“一管就死”的现象。“我们出台《通知》,是为了及时关注新兴业态,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通过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马峰说。

具体而言,《通知》要求开设迷你歌咏亭,需报文化部备案。“迷你歌咏亭作为新型业态,既具备传统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功能,但其设置及经营模式又不同于传统歌舞娱乐场所,这给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提出了管理难题。如果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迷你歌咏亭套用歌舞娱乐场所的管理方式,迷你歌咏亭基本达不到法规对歌舞娱乐场所的要求,经营者难以取得相关许可。”马峰说,基于此考虑,为适应新业态的管理需要,降低企业负担,《通知》并没有采取传统的许可证管理方式,而是要求平台运营企业将歌咏亭放置地等信息报文化部备案,由文化部将上述备案信息向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派发每个迷你歌咏亭的信息。这样的管理方式,既不需要企业到每个迷你歌咏亭设置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大大减少了企业经营成本,也便于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时掌握本辖区迷你歌咏亭的数量和信息,及时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加强内容管理是《通知》的一项重点。“目前,迷你歌咏亭的主要功能是歌曲点播,但随着业态的进一步发展,部分迷你歌咏亭已具备朗诵等新功能,今后也不排除成为游戏、电影、上网服务等业态终端。”马峰介绍,《通知》要求迷你歌咏亭的经营不得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内容管理的要求。此外,《通知》还规定,迷你歌咏亭不得含有文化部公布的黑名单文化产品,平台运营企业或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迷你歌咏亭曲库的内容审核。同时,为了保护未成年消费者的权益,《通知》强调企业要在迷你歌咏亭系统内设置累计消费时间和金额提示等措施,引导未成年消费者理性娱乐,防止沉迷。

在将其纳入监管的同时,“推动迷你歌咏亭行业健康发展也是《通知》的应有之义”。马峰说,《通知》第五条提出鼓励企业提升服务品质,并为迷你歌咏亭的推广提供了助力。例如,《通知》规定,鼓励游戏游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引入迷你歌咏亭;鼓励有条件的文化馆利用迷你歌咏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和保护企业研发创新,不断提升迷你歌咏亭内容与设备品质,创新分享经济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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