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之后,北京、福建等省市相继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河北省已公布了发行计划。
第一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由北京市发行,规模90亿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朝阳区、东城区、石景山区、大兴区等相关土地项目的开发。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根据不同债项,分别来源于朝阳区、东城区、石景山区、大兴区对应地块未来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评级机构中债资信对北京市第一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评定的信用等级均为AAA。中债资信认为,根据近年来对应地块相同或相近区域土地出让情况,考虑本期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且北京市对本批债券统筹管理,相应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各期债券保障情况较好。
中金固定收益研究认为,未来获审批的专项债将涌现更多品种,便于地方政府举债与债务管理,并有望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价格进一步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