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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环保督察组:
安徽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问题突出

本报北京7月29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29日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指出,安徽省重发展、轻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其中,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问题突出。淮河支流水质长期没有改善,2016年监测的27条淮河二、三级支流中,7条水质为Ⅴ类,10条为劣Ⅴ类。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情况显示,安徽省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淡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基本没有落实,甚至仍然大量违法开发建设。2011年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巢湖整体纳入合肥市管理,并成立安徽省巢湖管理局,以便对巢湖实现统一保护监管,但由于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监管不力,体制优势没有得到发挥。

据介绍,安徽省严查严处有关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719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3113家,立案处罚80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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