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结构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之后,我国将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城乡协调发展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在不同时期,城乡协调发展面临着不同的经济社会格局。与变动的格局相耦合,城乡协调发展的内涵和实现机制就需做出调整。近些年我国城乡协调发展整体开始步入新阶段,引致城乡协调发展内涵和实现举措的动态变化。
步入新阶段的主要表征
近年来我国城乡协调发展开始进入新阶段,这集中体现为:
首先,整体国民经济转向新格局。城乡协调发展是嵌入在经济结构变动的大框架之中的。随着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第二产业,消费结构变迁和产业融合增强,城乡居民对农业除食品需求之外,还增加了食品营养化以及生态、休闲、体验、创意等服务需求,对农业等产业的个性化、差别化、便捷化需求也渐趋提高。这就要在产业融合交叉、服务功能拓展的基础上回应新格局。
其次,城乡经济差距呈现出持续缩减的新态势。2009年至2016年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减,城乡消费差距也呈现类似的变动态势。另外,城乡内部不同群体的经济差距却在扩大。
第三,城乡要素配置显露出双向流动的新动向。改革开放后,农村劳动力等呈现出大规模的单向外流态势,当前农村要素非农化流动仍在进行。但近年来,农业的规模经济和要素回报率均有所提高,城镇要素基于收益率变动呈现流向农村的新动向。城镇部分劳动力带着技术、资本下乡从事农业经营,部分民营企业也以家庭农场、公司+基地+农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方式进入农业。引致上述变化的原因是:农业功能的拓展、产业链延长和“互联网+”的应用,使农业可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内涵不断升级和拓展
我国城乡关系是适应整体社会系统而动态变动的。整体国民经济的服务业化、城乡经济差距的持续缩减、城乡要素配置的双向流动,导致城乡协调发展的内涵在丰富和拓展。
上世纪7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我国处在工业化加速推进时期,城乡收入差距在波动中渐趋走高。相应地,此阶段的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如下内涵:以抑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为核心目标,通过农民非农化以增强农民收入的多样化,并为大规模的工业化提供劳动力资源。同时,通过对农村的“少取”和“多予”,来矫正此前公共产品配置的城乡失衡。此时段的城乡协调发展更多是从“工具理性”角度出发,即城乡差距扩大会影响社会秩序、粮食安全、居民消费和经济增长,城乡协调发展主要是回应我国面临的急迫问题而倒逼出来的。
现阶段我国的宏观背景正发生深刻转变,这导致城乡协调发展的内涵走向升级。具体地说,在经济差距缩减的情形下,城乡协调发展应更强调城乡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更强调城乡之间、城乡内部不同群体充分分享增长的成果。在新阶段,城乡协调发展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差距缩减,要形成城乡之间、城乡内部不同部分产业融合度提高、要素流动性增强以及公共产品相对均等化配置的新格局。在新阶段,城乡协调发展既有“工具理性”,也有“价值理性”,它是拓展国内需求、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持续性、包容性发展以及共同富裕等更高目标的积极回应。
需要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
城乡协调发展需要理念创新,也需要实现机制和操作方案的动态调整。近年来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内涵升级,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举措也就具有新特征,并均是围绕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这个主线展开的。
首先,促使市场在城乡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当前价格对要素稀缺程度的反映还不准确,市场对城乡要素配置的作用亟待增强。在城乡协调发展新阶段,我国必须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例如,在劳动力配置中,必须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加快新型城镇化,促使劳动力形成城乡双向流动的格局。
其次,增强产权制度完善对城乡协调发展的推动力。要素市场化程度提高与产权制度完善紧密相关,新时期我国必须通过产权制度变革,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第三,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和生产方式的多样化。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目标的微观载体。当前,我国农村除传统农户之外,已经出现了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经营主体,其经营也扩展至“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环节。现阶段的农业经营主体和生产方式创新应契合各地现状,此外,经营主体和生产方式的多样化应更多引入“互联网+”等技术因素,以此推动对农业组织方式、流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持续改造。
第四,促使政策重心更多转向“放活”。在新阶段,对农村的“少取”和“多予”依然是重要的。同时,城乡协调发展的内涵转变导致“放活”的作用在增强,将决策权更多交给城乡微观主体,增长成果也更多由城乡微观主体来分享。
总之,新时期我国城乡协调发展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高远的目标,实现该目标需要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作者系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