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2014年是众筹元年,那么2015年则是股权众筹元年。作为一个新兴行业,3年的时间并不长,无论是对投资者还是平台从业者来说,都需要克服浮躁的投资心态。
从整体上看,股权众筹投资者教育比较欠缺,部分平台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也很不充分。主要表现在:投资者适当性教育流于形式,平台对投资者风险识别、承受能力的审查不够全面,部分不合格投资者盲目参与股权众筹项目,存在一定风险。
“部分股权众筹投资者心态较为浮躁,主要是受传统投资的影响。”朱鹏炜表示,长期以来,我国主要的投资理财产品大多由传统金融机构提供,其模式与目前的股权众筹投资有较大差异,投资盈利回收期也有所不同。目前,多数投资者缺乏对股权众筹投资理财的知识,存在经验不足、风险认识不清等问题,对股权众筹行业发展来说,投资人教育亟需重视。
除了投资者外,不少股权众筹平台从业者同样存在浮躁心态,导致同质化现象愈演愈烈。据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介绍,目前股权众筹平台同质化主要表现为产品业务类型和商业模式两个方面。其中,在产品业务类型方面,目前主要集中于TMT(即科技、媒体和通信板块)、实体店铺、O2O等行业;在商业模式上,“领投+跟投”模式应用较为普遍。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股权众筹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同质化现象在所难免,未来行业细分和创新发展势在必行。一方面需要开展平台差异化竞争,开拓创新型领域;另一方面,还需要沉下心来,寻找各自平台优势,布局新行业,做深垂直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