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目的不仅在于改善人居环境,更在于可以带动巨大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项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路径。
特色小镇建设规划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科学、合理、系统、有序、因地制宜地设计发展方案是特色小镇成功的关键。我们在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时,必须始终注意到绿色发展方式、绿色生活方式是其中最根本的要素。
首先,要保持和彰显小镇的特色。小镇规划要顺应地形地貌,融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严禁挖山填湖、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要坚持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有序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发展。这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其次,要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在此基础上,下细致功夫解决老街区功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要避免采取将现有居民整体迁出的开发模式,而是建设小尺度开放式街坊住区,营造宜人街巷空间,适宜的建筑高度和体量。
第三,要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抄搬外来文化。小镇建设应延续传统风貌,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小镇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新建区域应延续老街区的肌理和文脉特征,形成有机的整体;新建建筑的风格、色彩、材质等应传承传统风貌,雕塑、小品等构筑物应体现优秀传统文化;要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建设一批生产、传承和展示场所,培养一批文化传承人和工匠,避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低俗化、过度商业化;要体现文化与内涵,培育独特文化标识和小镇精神,增强文化自信,避免崇洋媚外,严禁建设“大、洋、怪”的建筑。
第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应“一镇一业”,防止盲目造镇,防止误入“大城市化”“房地产化”的歧途。小镇建设应从产业入手,依据产业规划确定城镇规模,而非简单地扩大基建规模。培育特色小镇不能靠地方政府大包大揽,要遵循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尽可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成为特色小镇开发运营的主体并全程参与特色小镇的设计、规划、建设、管理等过程,避免造出一座座“空镇”“睡镇”。
第五,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应以人民实现安居乐业作为成功的最高评判标准。小镇建设不可避免要重新整合资源、规划设施、调整产业结构,更不可避免要招商引资,用产业化代替落后的生产力、用集约化提高落后的生产效率。但不管采用何种方法、手段,“有舒适的居所可住、有合适的工作可做”是特色小镇建设必须坚持的两个原则。整合后的资源,应该要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使人们能就地获得满意的工作。同时,辅以更好的文化设施、更好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和更优美的环境,这样才能算是成功的特色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