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其最终目的是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激发农村金融活力。为此,改制后的农商行仍需坚持扎根县域,不脱农,多惠农,深耕“三农”服务。
我国农村经济体的差异化特征突出,“因地制宜”才符合国情、社情。对于中西部省份来说,县域金融服务需求点多面广基础薄弱,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县域机构“功能下沉”的优势。
从多个中西部省份的改革实践看,竞争力最强的仍是县域的农信社、农商行。作为小法人,它们离市场很近,有自主的经营决策权,决策链条又短,能够较好地适应县与县之间的区域经济差异。此外,县域金融机构本土化程度高,不论管理层人员还是基层员工,流动性小,能长期工作、居住在县域,有助于金融服务的稳定性。
为此,改制完成后,农商行应继续完善治理机制,提升经营能力,下沉机构和服务,坚持支农、支小,如设立支农服务点。同时,应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增强农户信用意识。还需重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探索出更多适合县域经济特点的抵押、质押担保方式,以提升信贷投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