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于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目前该省农合机构的涉农贷款已占全省银行业三分之一以上,扶贫小额贷款占全省银行业近三分之二。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股本得到充实,优秀股东也参与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为建设现代银行制度奠定了基础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基础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其中,“支农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备受社会关注。《经济日报》记者从河南省银监局获悉,河南省将于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
“农信社”改组“农商行”,是国务院对于深化农信社改革的路径部署。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在此改革过程中,如何化解和防范风险?农信社如何完成机制转换?如何协同推进省联社履职改革?
把化解风险放在首位
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长期以来形成了多种中小型机构并存的局面,它们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其中,农信社承担着支农服务主力军重任,在部分农村地区,它甚至是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唯一渠道。
然而,农信社也有着较重的“历史包袱”: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质量差、潜在风险大。
由此,国务院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要重点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妥善处理历史积累和包袱;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其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交由省级人民政府承担。
在此过程中,如何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从全国实践看,基本做法是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从三方面入手防控风险。”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首先,落实财政、货币政策,各级地方政府用“真金白银”置换农信社不良资产;其次,农信社实施股份制改革和增资扩股,通过股东购买方式化解不良资产,用市场力量加快化解历史包袱;最后,对于高风险、经营管理水平较差的农信社,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优质企业可对其兼并重组,民间资本阶段性控股也获得政策允许。
以河南省为例,去年各级政府共出资107.91亿元帮助辖内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变现置入资产。“我们坚守‘三条底线’,即农信社‘不出钱、不回购、不兜底’。”河南银监局副局长周家龙说,同时,抓住政策允许省(地)级融资平台过渡性持有农信社股份这一契机,指导各改制机构加快增资扩股、资产变现、亏损挂账。
截至目前,河南省农合机构共处置不良贷款553.44亿元,变现置入资产110.18亿元,6.11亿元历年亏损挂账已全面消化。
要“形似”更要“神似”
“风险化解和机制转换需要同步进行。”周家龙说,农信社改制农商行,不能只是换个牌子,而要按照金融规律和市场要求转换经营机制。
他表示,与现代银行制度相比,新组建的农商行不仅要“形似”,更要“神似”。为此,河南银监局已印发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各改制机构从公司治理、资本管理、内部控制、薪酬激励、高管选聘、经营创新等6方面进行机制转换,从根本上解决改革中隐匿的“简单翻牌”问题。
例如,改制机构应着力构建符合小法人特点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流程建设,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符合现代农村金融企业要求的经营机制。
此外,为了优化股权结构,监管政策还允许农信社在改制过程中引入民间资本,充实自身的资本金,优先吸收农村的企业和农户,股东要事先做出承诺,支持改制后的农商行坚持服务“三农”属性,保持本土化经营。
“扎实推进农商行组建,成熟一家,组建一家,确保改制后的农商行‘更名不更姓,改制不改向’。”周家龙说,河南在改革中始终把握“三个坚持”和“三个增强”,即坚持县域行社的法人地位、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坚持农信社体系完整性;增强公司治理、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增强金融服务水平。
截至目前,河南省已组建农商行81家(含批准筹建),占全省农合机构总数的58%。“从实践看,已组建的农商行示范引领作用正不断加大,有助于推动全省农合机构优化监管指标、改善经营状况。”周家龙说,目前河南省农合机构的涉农贷款已占全省银行业三分之一以上,扶贫小额贷款占全省银行业近三分之二。
他表示,通过改革,全省农合机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股本得到充实,优秀股东也参与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这些都为建设现代银行制度奠定了基础。
深化省联社改革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信社改制成为农商行,河南银监局又明确了“农信社—农商行—标杆银行—上市银行”的“四步走”路径,旨在引导全省农合机构进一步深化改革。
具体来看,各银监分局将从辖内选取1至2家农合机构作为标杆行培育对象,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指导,力争培育出3至5家在全国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标杆银行。
“济源农商行、新郑农商行今年已被评选为全国标杆农商行,希望未来涌现出更多的优秀农商行、上市农商行。”周家龙说。
值得注意的是,农信社改革的同时,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省联社)的履职改革也在稳步开展。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农信社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交由省级人民政府承担。为了有效履行职责,各省先后组建了省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平台,通过整章建制、稽核审计、中后台服务等途径推动改革,以解决过去农信社经营不善、管理不健全等问题。
随着改革深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省联社要加快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功能,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服务“三农”的能力。
“河南已经全面启动撤销省农信联社‘地市办事处’,同时设立‘审计中心’,这在全国具有开创性。”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陈益民说,截至目前,省联社3个地市办事处已完成撤销,9个审计中心已全部建立,审计中心对各个地方农商行开展巡回审计,以强化行业管理的纪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