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金融机构和科创企业对投贷联动业务推进迫切,另一面是当前投贷联动业务进展谨慎。巨大反差的背后,是该业务对银行来说存在的潜在风险考量。投贷联动业务不能急于求成,需要在银行、监管、市场多方做好功课后,按照试点进度更加稳妥地推进
自去年4月份银监会、科技部、央行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一年多的时间内,首批投贷联动试点机构还在探索尝试,尚无一家真正落地。然而,这并不影响业界对投贷联动业务的积极性。
根据重庆银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的相关表态,投贷联动试点是解决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一个非常好的尝试,重庆市非常期待成为下一批投贷联动试点地区。此前,广东银监局也提出,积极争取将广东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纳入第二批投贷联动试点地区。除各地监管部门积极表态推动外,众多试点范围外的机构也跃跃欲试。由此看来,各方对推进投贷联动均保持了较高热情。
一面是金融机构和科创企业对投贷联动业务推进迫切,另一面是当前投贷联动业务进展谨慎。巨大反差的背后,是该业务对银行来说存在的潜在风险值得考量,试点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必须格外慎重。
首先,最熟知类似业务的机构应该是资本市场的PE公司(即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公司)或VC公司(即从事天使投资的公司),但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处于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中,许多配套机制不健全。因此,在投融资市场中,银行依旧是主流。所以,顶层设计为满足市场需求,出台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辅助开展投贷联动相关业务。
但对银行来说,要想吃到这块蛋糕还面临着不少问题。特别是专业性不足。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需要投资、管理、资本运作等复合型知识,这与过去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有着较大差异,所以银行推行起来格外谨慎,监管层为了防范风险更是慎之又慎。
其次,因为是试点,需要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业务模式如何建立、哪些体制机制需要跟进配套,都是试点银行和地区所要考虑的。以退出机制为例,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平衡贷款风险、在股权投资上寻求收益。但在股权投资中,如何有效退出值得探讨;贷款所需的稳定性与股权投资具有高风险的矛盾,也需要进一步评估。
此外,一些非试点银行或地区另辟蹊径,正在开展所谓的“外部投贷联动”业务,并积极申请纳入试点范围。因为试点地区才能让银行在股权投资等方面获得相关法律和政策保障,由此可见风险之高,更需谨慎。
综上所述,投贷联动业务不能急于求成,需要在银行、监管、市场多方做好功课后,按照试点进度更加稳妥地推进。在第一轮试点时,要谨慎、仔细、科学地评估和总结,在此基础之上,再进一步研究如何推广。只有稳健发展,投贷联动才能真正成为银行和科创企业之间有效的投融资渠道,为两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利途径。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