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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7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假数据必须撤出“政绩单”
张 冉

针对近年来屡屡曝光的统计数据“掺水”、造假等现象,国家对统计制度的管理再度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统计数据是衡量社会经济的“温度计”,统计数据的真与假,关系到能否准确反映经济社会的运行状况,关系到国家能否对宏观经济形势做出科学决策。

说到底,统计造假也是一种严重腐败。在地方统计数据乱象丛生的背后,是基层领导干部扭曲政绩观根深蒂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为一己私利,盲目攀比增长速度,把地方数字的统计表当成自己求升迁的“政绩单”。为此,要想从根本上打破地方统计部门弄虚作假、虚夸统计数据的恶性循环,就必须扭转地方官员“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扭曲政绩观。

一方面,应改进完善统计体制。加强地方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建设,抓好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巡查、稽查等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应加大处罚和监管力度,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并尽最大努力去避免人为干预统计数据的情况发生。

此外,在保护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统计数据开放与公开透明,将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汇总及推算过程等公开公示,使其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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