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上午,申请人航氏公司与被执行人宏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共同来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宏氏公司三辆车的使用权作价抵偿债务签订和解协议。77万元的债务通过“以用抵债”的方式圆满实现。这是该院创新执行财产处置方式的做法之一。
据了解,北京一中院自2016年以来,执行结案率达到90.3%,执行标的到位率达72.16%,执行标的到位金额为78亿元,顺利执结了包括李健、张玉荣与船舶重工大厦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在内的一批重大执行案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介绍说:“作为首都中级人民法院,区位层级决定了我院执行案件标的数额巨大、类型丰富多样、主体利益多元、影响广泛深远以及维稳压力大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结合我院的执行工作实际,我们通过执行机制以及手段方式的不断创新,有效解决了工作中面临的难点。”
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北京一中院总结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五大工作机制”,主要包括:通过创新执行财产查控机制,破解执行财产难寻问题;通过创新执行财产处置机制,破解执行财产变现手段单一问题;通过创新案件分流退出机制,破解执行案件出口不畅问题;通过创新执行威慑机制,破解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通过创新执行权运行机制,破解执行乱的问题。
在创新执行财产处置机制中,该院深入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总结出多项创造性处置办法。其中包括:查封扣押机动车变现处置方式、大额不动产析产执行方式、财产交付第三方托管执行方式、司法拍卖财产处置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参与执行财产分配方式等等。
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北京一中院已将309名自然人、312家单位法人列入执行失信黑名单,对326人次实施高消费限制,对140人次实施边控限制,向公安机关报送涉嫌犯罪被执行人5人,对53名被执行人住所进行了司法调查,将29名妨碍执行人员带回协助调查,对18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或罚款。该院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执行威慑机制,有效破解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问题。
据介绍,下一步,北京一中院还将围绕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深化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以及深化执行信息公开等方面,努力提升执行工作成效,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