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受到法律不同层次的保护和免责,但担负完全法律责任的能力和素养绝非是在其成为成年人的那一刻自动获得的。对一名合格社会公民的培养,从童年时期就开始了。
其中,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具备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是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的必要条件。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一个人知法、懂法、守法,时时刻刻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自身行为。在不干扰他人基本权利实现的基础上,行使自身合法权利;有效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要求一个人知法、懂法,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时,能求助于相关部门,制止不良行为的产生,捍卫自身权益。无论是对法律的遵守,还是对法律的正当和有效运用,都要求每个公民具有在现代社会中生活的理性思维与法律法规的意识。
然而,在当下的社会体系中,还缺少培养孩子法制思维和法律意识的土壤和途径。长期以来,“以分数高低论英雄”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对孩子健全人格和法制观念的教育;残酷的“零和竞争”甚至催生、助长了孩子的嫉妒、占有心理,这导致其在面对失败和打击时十分脆弱,加上缺少有效的心理疏导机制,使孩子极易采取极端措施解决问题,甚至走到犯罪边缘。更可怕的是,家长们法制意识也很匮乏。调查显示,当自己的孩子遭遇校园欺凌时,大多数家长倾向于采取支持孩子采取“打回去”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引导孩子诉诸理性思考和法律渠道。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真正保护,需要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不断贯彻和渗透法律意识和法制思维。
提高分数固然重要,但孩子健全的法制意识更加重要。当危急事件发生时,能救命的或许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耳闻目睹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希望有关机构编写适合青少年阅读的法律读本,丰富宣传形式,从贴近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渗透法律思维。家长们要以身作则,遇事给孩子讲法律讲法规讲道理,而非采取以牙还牙的方式予以还击。学校应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教育体系,为培育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