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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7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黄石经开区违法举债被查处

本报北京7月12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财政部今日发布通报,披露湖北省查处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违法举债情况,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问责处理。

据通报,2015年8月份,经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违法向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1亿元,年利率10.2%。2016年,该笔借款使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偿还。

2017年6月20日,黄石市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国家有关政府置换债券管理规定,立即收回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置换债券资金1.1亿元,由市政府用于置换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目前,黄石市财政局已收回该笔置换债券资金,正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安排使用。

按照预算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黄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时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孔某,动议并召集开发区主任办公会决定违法举债事项,并签批同意财政部门违法举债,负有直接责任。目前,孔某已因其严重违纪行为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开发区财政局局长黄某、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王某,虽提出过异议但仍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决定,负有相应的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鲁某,对相关财经法规政策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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