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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7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监会出拳整治车险乱象
不得虚列套取费用,不得输送利益

本报讯 记者李晨阳报道: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通知》规定,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强化合规主体责任,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

《通知》指出,加强费用预算、审批、核算、审计等内控管理,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确保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得违规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以调节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分支机构、不同险种之间的赔付率数据,导致车险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防预费”“租赁费”“职工绩效工资”“理赔费用”“车辆使用费”等方式套取费用,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同时,各财产保险公司需进一步对车险中介业务采取合规性管控,履行对中介机构及个人的授权和管理责任。

《通知》强调,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规定报批和使用车险条款费率,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口头约定、特别约定、补充协议、批单和退保条款等,变相修改或拆分车险产品的责任范围、保险期限、权利义务和费率水平等;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依法开展保险业务活动,不得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通过虚增零配件项目、虚构工时项目、提高零配件价格、提升工时费定价标准等方式,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或增加保险理赔支出,输送利益。

“为确保车险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采取限制保险机构业务范围、责令保险机构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吊销保险机构业务许可证、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措施,从严从重从快给予行政处罚。”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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