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当前防汛抗洪形势,各地各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投入,确保把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7月3日,中央财政紧急下拨湖南、江西、贵州、浙江等20个省(自治区)补助资金18.8亿元,支持地方做好暴雨洪涝等灾害救灾工作。
国家防总3日再次发出通知,要求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省防指和长江防总坚决夯实巡查防守责任,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堤防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于7月3日15时启动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分赴柳州市、桂林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各受灾市县已发放衣被2万余套,投入救灾资金360.5万元,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7月2日,湖南省委要求,把防汛抗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以最高标准全力迎接超历史最高水位洪水。7月2日17时起长沙市在全市范围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至7月3日凌晨,长沙79682名群众被有序转移。
7月3日17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本报记者 张 雪 曾金华 韩秉志 刘 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