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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7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半年上市公司接到逾120份罚单
超80份处罚涉及未及时公开披露重大信息
本报记者 温济聪

今年以来,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及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强。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等各类监管部门共开出以公司本身为主体的罚单120份,其中25份罚单涉及罚款事项,累计总金额约4.6亿元。

在这些罚单中,“出具警示函”占到45次、“公开处罚”则有40次,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退市的“公开谴责”也超过20次。记者查询这120份罚单发现,未及时公开披露重大信息、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依法履行职责等是这些上市公司受罚的三大主要原因。

具体来看,因“未及时公开披露重大信息”而“中枪”的上市公司最为常见。在120份罚单中有超过80份的处罚原因涉及上市公司“未及时公开披露重大信息”。举例来说,6月27日晚间,*ST大控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整改决定,原因是大连监管局发现公司的一些担保、借款行为未公开披露,也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除了“未及时公开披露重大信息”,“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也是引发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处罚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美丽生态由于“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未如实披露框架协议等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江苏阜宁县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的进展情况及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等原因,遭到中国证监会公开处罚。

“部分上市公司频频遭到监管层的处罚,表明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问题的监管处罚力度正在不断升级。”国开证券研究部副总经理杜征征建议,要不断完善投资者追偿机制,加大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减少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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