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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行理财投资者分层知多少
本报记者 郭子源

除了证券期货市场,银行理财市场也同样强调“投资者分层管理”,即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

今年4月份,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投资者分层管理”落到实处。

按照监管规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银行首先要测评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在此基础上推荐相应的理财产品。《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家银行的风险测评体系大体一致,核心测评指标包括投资金额、投资金额占全部资产比例、投资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能承受的最大损失金额、过往投资经历、教育背景、职业背景等。结合上面的数据,测评系统会自动生成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结果,通常分为5个等级,即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根据测评等级,投资者可选择对应风险偏好的产品。银监会还要求销售人员在推介理财产品时,应真实、全面地介绍产品的性质和特征,尤其不得为了完成业绩指标,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另外,监管还要求销售人员应向投资人明确,理财产品是保本产品还是非保本产品,是固定收益产品还是非固定收益产品,是本机构产品还是代销的其他机构产品。其中,后一条很重要,因为除了销售自身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还是公募基金产品、保险产品的主要代销渠道。由于都是在银行柜台出售,因此代销和自销的边界通常被投资者忽略。

银监会多次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开展代销业务。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示代销产品的代销属性,不得将代销产品与存款或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混淆销售。其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合作机构风险评估情况、代销产品风险等级,合理确定代销业务品种和限额。再次,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应对代销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对拟代销产品应开展尽职调查,不得仅依据合作机构的产品审批资料作为产品审批依据。

“有些投资者购买了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出现了收益亏损,就要求银行给予赔偿。”某国有大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负责人表示,代销的公募基金本质是信托关系,属于投资,盈亏自负。

尽管理财合同已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冗长的合同、繁琐的条款决定了很少有投资者能将其耐心读完。同时,合同中不少用词语焉不详,让投资者云里雾里。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应检查银行是否严格落实了“双录”要求。根据规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时,机构网点均应实现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双录”的目的之一是防止“飞单”,即指银行员工利用银行营业场所,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

具体来看,销售人员按照程序、规定介绍银行的理财产品,投资者能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特性,知晓自己对于该产品享有的权利,应该承担哪些风险,以便发生纠纷时有相关的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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