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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规范银行吸收公款存款行为

本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常艳军从中国银监会获悉: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从强化廉洁从业、严禁利益输送等方面,整顿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

据了解,公款具有金额大、成本低、稳定性高等特点,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的存款资金来源,公款存放主体包括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公款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与实物等;不得通过安排公款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就业、升职,或向上述人员发放奖酬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与原有相关规制相比,《通知》主要有两方面新要求,一是提出回避要求,二是进行廉政承诺。《通知》规定,若公款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该员工应实行回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公款存放主体的要求出具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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