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8个试验区的试点时间均是5年左右,但目标上有所侧重。浙江两个城市要重点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金融方面的实现机制,创新绿色金融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的服务;广东侧重发展绿色金融市场;新疆着力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清洁能源资源,充分发挥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示范和辐射作用;贵州和江西要探索如何避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利用良好的绿色资源发展绿色金融机制
6月26日,8地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出炉。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告显示,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此次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落地,是我国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又一重大部署,标志着地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式进入落地实践阶段。”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罗谭晓思表示。
近年来,我国在绿色金融建设上的步伐加快。2016年8月,央行等七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我国成为全球首个由政府推动并发布政策明确支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国家。
此次选择的5省份8个试验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及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有所差异,能够体现试验区的差异化和代表性。“试点工作还是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既要考虑经济发展阶段,同时也要考虑到空间布局,东部、中部和西部都要覆盖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介绍。
从各自的特色和侧重来看,试验区可分成三类,第一类是浙江和广东,第二类是贵州和江西,第三类是新疆。在浙江两个城市,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金融方面的实现机制,创新绿色金融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中小城市整体实现绿色发展方面的服务;广东则侧重发展绿色金融市场;新疆着力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清洁能源资源等,充分发挥其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示范和向外辐射的作用;在贵州和江西,则要探索如何避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利用良好的绿色资源发展绿色金融机制,构建绿色发展方式。
具体看,虽然8个试验区的试点时间均是5年左右,但目标上有所侧重。如浙江湖州、衢州的主要目标是,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验区绿色融资规模较快增长,“两高一剩”行业融资规模逐年下降,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贷款率水平;而江西赣江新区则要初步构建组织体系完善、产品服务丰富、基础设施完备、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罗谭晓思表示,各地在接下来的实践中,要明确“绿色”定义,降低绿色识别成本,“当前对‘绿色’的定义相对模糊,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对于绿色范畴缺乏统一的界别标准,因而难以清晰界定有关政策的激励对象”。罗谭晓思认为,这不仅增加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绿色识别成本,而且加大了“洗绿”“漂绿”的风险。各试点地区可探索建立通用的绿色项目评估体系,以绿色项目库的形式划清“绿色”范畴,并可通过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环境风险识别的能力建设。
罗谭晓思还建议,各地应探索完善地方层面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地方性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更要加强区域间、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绿色金融发展初期,各地实践均处于摸索阶段,因而更需要加强同外界的经验交流与合作。”罗谭晓思认为,试验区之间非但不是竞争关系,反而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道路上最牢靠的“合作伙伴”。因此,建议在全国层面建立地区间的定期交流机制与平台,“这不仅能创造更多的区域合作机会,而且能加速推动各试验区成为全国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标本与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