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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违规广告不能止于叫停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通报,一些电视台播出的“苗医鲜药·苗仙咳喘方”“时尚与健康消脂瘦身汤”等40条广告,存在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广告等严重违规行为,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

【短评】在一些广播、电视广告中,一些人冒充专家、学者作疗效证明,甚至发布虚假疗效证明,颇能忽悠一些有病乱投医的消费者。此前,有关部门曾多次整治此类违规广告,但受经济利益驱使,违规广告总能在一些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死灰复燃。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对违规广告的治理必须驰而不息,并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有关媒体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斩断相关利益链条,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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