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苏苏州市常熟地税局举办了一场重大税务案件“听辩式”审理,来自省内13个地级市税务机关近百人被这场新鲜的审理深深吸引。
“之前,我们已经摸索审理了两个同类案件,审理一次比一次进步成熟。”常熟地税局局长周健说。
周健认为,程序正义是现代政府行政法治和建立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纳税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2014年底国家税务总局颁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为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但是,税务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征管轻服务”的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扭转。
为改变这一局面,常熟地税局决定探索借鉴司法审理模式,实行重大税务案件“听辩式”审理。据常熟地税局副局长吴才丰介绍,“听辩式”审理就是参照法院的庭审模式,突出听和辩,增加提问环节,体现公平对等的原则。
据悉,在充分试行的基础上,苏州市地税局已建立重大案件“听辩式”审理办法,并在全市地税系统范围全面推广。 (保 峰 杨 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