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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再“瘦身”
取消、转认证、下放幅度达50%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 记者郭静原报道:在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李元平表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大幅调整了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幅调整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后,取消、转认证、下放幅度达50%。

李元平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1984年由国务院批准建立实施的。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这项制度也一直在改革。经过多轮改革,许可类别已经从制度建立之初的487类缩减到目前的60类。

李元平说,此次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将取消质量安全风险低、能通过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19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将3类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主要是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消费品;对仍需实施生产许可,且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8类产品,将许可权限下放给地方质检部门。

“目录的调整将有利于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直接为企业松绑、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李元平说,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19类产品涉及9000家企业,这些企业每5年需要申请换发证书并接受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每年需要向质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还需要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取消后,这些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生产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手续,实现了完全松绑。

李元平说,此次改革还取消了原审批程序中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企业取证时间平均可再压缩40%;同时,后置原审批程序中的现场审查,实施先发证后审核,企业提交申请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组织生产,之后再接受现场审查,为企业争取更多发展空间,激发市场活力。

“改革的基本原则就是放管结合、并重。一方面加大取消、下放和转认证力度,给企业松绑;另一方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李元平说,此次改革既体现简政放权做“减法”,为企业松绑减负;又重视加强监管做“加法”,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还突出优化服务做“乘法”,不断提高审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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