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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延伸税收服务 健全内控体系
山东为企业“走出去”铺路
本报记者 单保江

山东作为沿海大省,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大企业较为集中。国家税务总局选定的千户集团中,总部在山东的就有64户,包括成员企业5900余户,是山东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大企业分支机构众多、经营业务繁杂,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导致其经营决策、投资、资产运作等重大事项往往与涉税风险相伴相生。

“企业风险内控与税法遵从密切相关。我们认为企业每个部门都与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作密不可分,企业只有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实现内控全员参与,才能让风险真正得到控制,也才能从源头入手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度。”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说。为此,山东省国地税部门将税收风险管理与企业其他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联合制定了《大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与评价体系》,与23家内控机制健全的大企业签订了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帮助企业健全税务风险内控体系,进一步构建起了平等、互信、透明、合作、和谐的税企关系。

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对于国外税制设计、征管体制等往往缺乏全面了解。山东省国地税部门加强深度合作,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加大政策辅导力度,助力“走出去”企业走得稳、走得快、走得远。

“国地税联合辅导,为企业‘走出去’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坚定了集团继续‘走出去’的决心。”玉皇化工集团董事长王金书表示。作为刚刚走出国门的企业,玉皇化工集团对外国的经济、税收、法律环境还很陌生,面临不了解外国税制、税收筹划意识薄弱等诸多困难。菏泽市国税局及时介入并积极联合地税部门,充分运用自身的政策优势,在企业境外项目筹建之初,主动送上“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指南、美国税制概况等资料,为企业解读、分析中美税收协定,帮助企业了解美国税收制度,适应国际税制差异。

伴随“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山东省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积极做好事前风险辅导、事中有效介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协定安排,帮助“走出去”企业解决对外投资过程中发生的股权转让、利润分配以及购销业务转让定价问题,既防范了税收风险,又拓展了企业的生存空间,达到了税企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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