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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对“微腐败”的打击力度

日前,天津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明确提出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等。无独有偶,浙江省委办公厅近日也发布了“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其中就包括“不以任何形式拉票贿选”“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等。

【短评】微信红包之所以成为“送礼神器”,一方面在于其隐蔽性,依托网络、移动终端交易,动动手指就能完成,不显山不露水;另一方面,微信红包面额相对较小,又打着礼尚往来的名义,更容易让党员干部放松戒备。其实,这是在提醒相关部门的反腐手段要跟着升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收受微信红包的典型案例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完善相应的配套监管措施,从根本上杜绝这一问题。

让“公车涂标”成为监督标配

今年以来,多个省份发文要求推行公车标识化。有媒体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大约已有17个省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公车标识化。同时,多地为公车加装GPS、建立公车管理服务平台,公车改革正向深处推进。

【短评】 过去,公车不涂标,与私家车、企业车辆等混杂在一起,处于一种相对隐秘的状态,监督部门和群众难以识别,即便存在公车私用、乱用等问题,也不容易暴露。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给公车涂上醒目的标识、涂上监督电话、安装GPS,公车的身份就公开了,监督部门和群众可以一目了然。随之,公车的行车轨迹也公开了,可查可控,有助于破除公职人员私用、乱用公车的侥幸心理。下一步,还应拓展“公车涂标”的宽度和深度,让“公车涂标”真正成为监督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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