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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盲目放生不可取
夏先清 杨 倩

近日,河南郑州市民仝先生在郑州黄河二桥西附近寻找垂钓地点时,看到伸向河里的柳树根上趴着一个带鳞甲的东西,走近一看,竟然是一条鳄鱼。

搜索“黄河、发现、鳄鱼”等关键字,可以得到上百万条搜索结果,但这是第一次在河南省境内黄河水域发现鳄鱼。专家推测,这条鳄鱼之所以出现在黄河,可能是从上游养殖场跑出来的,也有可能是运输途中逃跑的,但宠物爱好者购买养大后又放生的可能性最大。

盲目放生的行为不可取。黄河水域生态系统复杂多样,水生生物丰富且独具特色。然而,像泰鳄、鳄龟都是外来物种,随意放生,将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破坏。与此同时,山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资源与环境室2013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外来的巴西龟、克氏原螯虾、牛蛙、杂交鲤等“入侵物种”已定居黄河河道,放生是“幕后推手”之一。

目前,各国外来物种已超1万种,我国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已收录754种,主要的13种农业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每年给国家造成574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擅自将引进的野生水生动物放生于野外,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放生再捕捞,劳神又伤财,还达不到放生者的初衷,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放生是善意的流露,是对生命的尊重。在决定放生之前,放生者应做好功课,仔细核实要放生的物种会否给当地物种和环境构成威胁。不合适的放生会将其变成“生态杀手”,善意也会在不经意间变成对生命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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