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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驴友”违规遇险应自付救援费

6月1日起,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规定,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一旦被困要求救援,不仅要自掏腰包承担相应费用,还可能面临罚款。

【短评】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屡屡发生“驴友”违规探险被困,不得不动用政府和社会资源进行救助,但救助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可以救援但不免费”的原则,一方面可以通过要求获得救助的“驴友”承担一定的救援费用来弥补救援费用的不足,有利于后续救援工作开展;另一方面,要求被救援者承担救援费用和罚款,也可以对不听劝导的“驴友”产生警示作用,避免他们再有类似的任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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