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协调发展的部署和举措中,区域协调发展是重中之重。“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优化发展举措,用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我国区域发展向更加均衡、更高层次迈进。
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国民经济是由区域经济构成的。区域经济发展不仅影响国民经济总量,也影响国民经济结构;不仅影响国民经济整体效率,也影响社会发展公平性;不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也影响人与自然关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增强发展动力的基础条件,对于实现新常态下的更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国家一贯高度重视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无论是强调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还是提出“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无论是党的十八大把“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作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还是“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这些都为区域协调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赋予了新内涵,注入了新活力。近年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掀开了新篇章,取得了显著成效,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处于领先水平,一些落后地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区域间合作联动全面展开,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发展的协同叠加效应不断显现。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们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比如,地区之间发展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空间优化仍然存在较大空间;资源要素错配的情形依然存在,亟待消除;区域间同质化竞争依然存在,区域分工须进一步深化;发展高质量的开放型经济,需要提升各地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程度,等等。破解这些难题,需要我们在注重统筹协调、促进国内空间优化、挖掘区域经济潜力上下功夫,在打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上做工作,用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是首要。“十三五”时期,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这一过程中,要进一步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形成有利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要促进东部产业有序向中西部转移,加快内陆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要不断完善区域分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优势互补,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释放经济发展潜力,形成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政府发挥更加积极作用是关键。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的独特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去干预市场,最主要的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比如,积极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调节地区差别的功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老少边穷地区和人口状况恶化地区的转移支付,探索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撑;加快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体系,等等,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构建新增长带和增长极是重点。在区域发展战略上,要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带和增长极,着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的实施,培育区域发展新格局。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例,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交往半径相宜,协同发展基础厚实,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有创新观念,依靠创新驱动,以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开放共享、高效利用为主线,加快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新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比如,要建立京津冀资源共享机制,构建一体化的交通网,建立一体化的资金、人才、技术和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接轨,实现京津冀交通、市场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再如,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突破口,统一京津冀三地的生态环境规划、标准、检测、执法、评估和协调体系,建立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区域内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总之,要从产业、生态等方面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使之真正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