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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湖北天门“政银保”合作破冰融资难
本报记者 郑明桥

去年以来,湖北省天门市创新推出了“政银保”合作模式,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靠天收”和“融资难”两大问题。

在天门市皂市镇宇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稻虾共作综合种养示范基地,一个虾肥稻香的生态农业园展现在眼前。“到5月底我们的小龙虾就可以上市了,因为品质好,每斤均价可以卖到25元左右。”宇兆公司董事长姚中亮表示,这个千亩示范基地每亩建设成本为1500元,加上买虾苗和饲料的资金都来自于当地新推出的“政银保”集合贷款。“政银保”发放的1500万元贷款轻松解决了公司资金短缺问题。

为探索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今年初,天门试水农业“政银保”贷款模式,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耕地投保后,由保险公司担保,银行贷款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运作模式。

天门市副市长卢川介绍说,这种模式的核心是:政府搭台、保险增信、银行放贷、资金监管。具体内容是:保险公司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足以覆盖生产成本的保险后,发挥现代保险的融资杠杆作用,为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所需大量资金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履约保险保证。

在天门市金融办副主任董波胜看来,通过农业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然灾害风险得到了有效保障,在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有恢复生产和偿还信贷资金的能力。同时,保险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信,从而让主体和农户可以获得相应的信贷支持。

为了促成三方合作,天门市政府还给予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5%的贷款贴息。董波胜表示,贷款资金并不是一次性发放,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银行、保险公司将负责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资金监管。

参与此次“政银保”合作的两大主体分别是中国太平财险、天门市农商银行。天门市农商行行长李德才表示,“政银保”集合贷的贷款成本为保险2%加上银行7%,减去政府3%—5%的贷款贴息,低于当地6%—8%左右的企业贷款综合成本。李德才告诉记者,银行的信心来自政府、银行、保险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无缝衔接”。“由于经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交道,政府比银行更了解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政银保”合作模式的创新,带动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益者是广大农户。宇兆公司的运作模式是“反租倒包”,即公司将土地流转后整改,然后出租给农户,公司提供种子、肥料和虾苗,并提供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同时对农产品保底价回购。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农民不存在种植风险和市场风险。由于耕地都购买了保险,有保险公司兜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民不需要担心自然灾害风险,银行也不怕收不回贷款。同时,公司采取保底价收购,也就承担了市场风险。农户除去农资成本和租金后,剩下的就是利润。

此外,“政银保”合作模式还有效推动了规模经营和生态种植,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对耕地的保护。同时,新型经营主体成为高标准农田切实的经营者、使用者和维护者,高标准农田重建轻管的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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